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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收账款跨年度调整_预收账款跨年处理

编辑:new01 2023-02-27 21:10:12


(资料图片)

1、三年以上的预收款必须记收入。

2、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》第四条规定,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、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、预付款项,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:(三)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,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;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第十八条规定,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,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,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、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,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,可以认定为损失。

3、 根据以上文件的分析,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损失,那么对对方来讲,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(含预收款项)也应该要确认为收入才合理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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